发布时间:2025-10-17
近日,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市场监管局在查处全县首例餐饮服务类商标侵权案件中,创新采用“执法调查+行政调解”双轨模式,不仅精准认定侵权事实,更成功促成侵权方与商标权利人达成和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今年9月,该局接到“人民食堂”商标权利人举报,称辖区内一小吃店涉嫌在经营活动中未经许可使用“人民食堂”字样。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展开调查,通过现场核查经营场所招牌、价目表,比对美团、高德地图等平台信息,并结合商标注册证等关键证据,精准认定该小吃店在店门招牌及价目表上使用“人民食堂”字样的行为,已构成在同一种餐饮服务上使用相同商标的侵权事实。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局突破商标侵权案件“重查处、轻调解”的传统思路,将行政调解贯穿执法全过程。在依法立案调查、固定侵权证据的同时,主动搭建沟通桥梁,组织侵权方与商标权利人进行多轮协商。执法人员以调查事实为依据,向侵权方详细解读《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等法律法规,阐明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时积极倾听双方诉求,从优化营商环境、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就停止侵权、后续整改等事宜达成一致。最终,侵权方主动拆除涉案招牌、销毁侵权价目表,并就侵权行为向权利人致歉,双方现场签署调解协议,成功化解纠纷。
此次案件的办理,构建起了“调查认定清晰、调解高效有力、权责划分明确”的行政查处与调解联动机制,为全县服务类商标执法维权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刘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