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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的法治保障与制度发展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10-21

  民法典确立了民事主体的三大类型,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其中,个体工商户被特别归入“自然人”章节,属于一种特殊的民事主体形态,在司法实践中视作自然人的延伸,而不属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这一制度定位,决定了个体工商户在法律责任配置与权利保障机制方面具有独特属性。
  作为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据统计,截至2025年8月,全国实有个体工商户已达1.25亿户,约占经营主体总量的三分之二。其在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作为专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强调“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扶持、加强引导、依法规范,为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当前,涉及个体工商户的法律规范分布于多部立法中。例如,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将其明确纳入“民营经济组织”范畴;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个人或家庭财产承担,体现了其与法人在风险承担机制上的根本差异,并为司法实践中诉讼主体的认定提供依据。

多部门协同推进个体工商户高效转型
  为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精神,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支持个体工商户向企业转型,6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在制度设计上实现多项创新:允许“一照多址”,即在登记机关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可于同一营业执照登记多个经营场所,简化流程、降低成本,为其规模化发展创造条件;明确可通过变更登记直接转型为企业,并延续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号及成立日期等关键信息,保障经营连续性;此外,经营场所变更也可参照企业办理迁移手续,有效破解地域限制问题。在经营权继承方面,新规作出明确规定,使“老字号”得以在经营者变更后继续存续,实现“换人不换招牌”。

司法实践中的法治保障机制
  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由于不具备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的债权债务最终由背后的自然人承担,不存在独立于经营者的财产或责任。因此,司法实践中通常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作为诉讼当事人。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十一条要求登记机关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规范、便捷的登记服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进一步细化登记事项,增强操作性与透明度。在诉讼中,如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应将二者列为共同诉讼人;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参加诉讼,须注明字号及经营者基本信息,以防利用字号变更逃避债务。这些制度安排有助于明确债权债务关系,保障交易安全,全面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新业态推动个体工商户数字化发展
  长期以来,个体工商户主要依赖线下门店与传统经营模式。随着数字经济兴起,电子商务、网络直播、微商等新业态为其带来全新发展机遇。《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创新性地允许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将电商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为“线上个体经济”提供合法登记路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二十五条进一步明确“国家引导和支持个体工商户加快数字化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并规定“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入驻条件、服务规则、收费标准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线上经营提供支持,不得利用服务协议、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个体工商户进行不合理限制、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平台经济与个体工商户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平台以技术、流量与规则支持个体工商户生存发展,个体工商户则为平台贡献商品与服务创新。近年来,部分电商平台发挥头部积极作用,在流量扶持、费用减免、金融支持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网络场所成为合法经营地址,有效推动电商、直播等新模式规范化发展。

完善法律法规,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发展
  尽管制度环境不断优化,个体工商户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
  网络身份确认机制不健全。民法典对网络交易虽有原则性规定,但个体工商户在电商平台中的身份确认与消费者权益保障仍缺乏细化规则。
  跨区域经营存在制度障碍。传统制度设计基于地域管理,而电商天然具有跨区域特征,导致个体工商户在异地维权与税务处理方面存在困难。
  知识产权合规风险较高。电商经营常涉及商标权、版权和广告合规等问题,个体工商户普遍缺乏专业法律能力,易陷入侵权或违规纠纷。《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二十六条强调“国家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权利的保护力度”,并“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目前,有关个体工商户的专门立法仍以部门规章为主,法律层级有待提升。
  为应对上述挑战,需从立法、执法与平台治理三方面协同推进。《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已实现网络场所登记突破,应进一步细化跨区域经营登记与税收规则,为电商个体工商户提供明确指引。通过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厘清个体工商户在电商领域的主体责任边界,并探索在特定条件下赋予其有限责任选项,以平衡交易安全与创业激励。平台企业应在合同条款、公平竞争、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承担更多责任,为个体工商户营造更加公正的发展环境。

□中国政法大学 高敬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