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10-28
赶场又称赶集,广泛分布在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具有可及性强、价格相对低廉等特点。以重庆市大渡口区为例,三镇五街共有九个赶场点,在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存在食品质量良莠不齐、违法主体难以跟踪追溯等问题。
存在的问题
法律法规不健全,部门之间职能不清。目前对集市食品安全监管主要依据2015年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法,重庆市暂无集市相关的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出台。部分赶场属于占道经营,属地镇街、商务或城管部门难以牵头指定临时经营区域、时段,导致市场监管部门无法按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或备案摊贩进行有力有效监管,此类无主办方管理的集市成为各部门监管盲区。
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主体责任难以落实。在大渡口区跳磴镇集市开展的随机问卷调查显示,20名摆摊者中,有小学文凭的有14名,占比达70%。经营者一方面难以深入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了解何为违法行为,不知晓或者低估问题食品对身体健康带来的影响;另一方面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理解有偏差。
追溯跟踪难度高,经营者违法成本低。受集市场地局限,绝大多数经营者为“摊位”类主体,对此类主体一般按照《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进行备案管理。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摊贩不需要办理备案卡,其余经营主体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摊位租赁合同等资料即可备案,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后倾向于“打一枪换个地方”,极大增加了执法人员立案调查成本。
执法力量短缺,监督检查手段单一。重庆市大渡口区现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7058户,区市场监管局各科室、各所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只有24名,监管人员面对集市食品安全“心有余而力不足”。
此外,还存在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对策及建议
建立健全集市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及标准。一是横向打通部门间的监管壁垒。因地制宜出台部门或地方规章制度,明确城市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属地镇街等部门的职能职责,弥补集市食品安全管理缺陷。二是纵向完善基层监管人员执法依据。建议加快完善与地方食品安全有关的配套法规制度,供基层执法人员操作执行。
探索创新经营者进入、退出、追溯机制。集市内食品经营者流动性强,由此引发的经营者底数不清、持证率低成为亟待破解的难题。在准入阶段,建议要求集市开办方在所在地注册办理营业执照,或由政府部门划定区域供经营者入场经营,实现证照、凭证信息全市全域互认。在经营阶段,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入场经营者授予“优秀文明经营户”流动红旗或现金奖励。在退出阶段,对多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缺斤少两、投诉举报较多的商户建立“黑名单”管理机制,集市主办方应履行教育整改、拒不整改则劝退等责任。在追溯阶段,完善行业联合惩戒机制,如对多次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并“跑路”逃避处罚的经营者,向全市农贸市场、农批市场、赶场类集市主办方通报其违法行为,切实增加违法成本。
有效发挥食品检验检测靶向作用。在快检方面,建议设立蔬果、油脂快检窗口,配备专业的快检设备和快检人员,现场接受消费者的“你点我检”需求,便于执法人员迅速掌握集市食品质量状况;窗口工作时间与集市开市时间一致,同时为群众提供食品安全知识咨询、投诉举报受理、消费纠纷调解等服务;建立摊贩备案、快检结果、投诉举报、群众建议等台账,将监管阵地前移。在监督抽检方面,持续加强对食用农产品传统检测项目的抽检,适当增加食品抽检种类及检测项目,多措并举提升监督抽检发现问题的能力。
推动形成集市食品安全共建共享格局。近年来赶场类集市已迭代升级至2.0版本,甚至成为“网红”打卡点,具备文旅属性。应强化宣传引导,依托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提升12315、12345投诉热线知晓率,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 胡礼兵 邓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