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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 驱动纤纺产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10-29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我国纺织产品领域基础通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实施与监督,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完善该标准可从源头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倒逼企业提升技术水平与生产规范性,进而推动纤纺产业向高端化、标准化、高质量方向发展,同时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秩序维护提供支撑。
  今年以来,四川省纤维检验局依托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服装),面向企业、检验检测机构等标准实施主体和消费者就该标准实施情况开展问卷调查,收集调查问卷5441份。同时,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及吉林、福建、江苏等11个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对该标准的引用情况,以及该标准与国外相关技术法规对比分析情况,从标准的执行性、适用性、协调性、实施制约因素及实施成效等方面对该标准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
  从结果看,该标准在检验检测机构、纤纺企业、市场监管部门等多方主体中的执行效果良好,大部分项目的方法技术适用性较强,与其他强制性标准体系的协调性较高。该标准的实施在规范纺织服装生产销售经营活动、提升纺织服装产品质量、促进纺织服装产品出口、保障民生产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仍存在部分技术指标设定有争议,部分企业对标准的宣贯实施不到位、对标准的实施监测不及时等突出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四川省纤维检验局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推动标准修订完善。我国纺织服装领域强制性标准奠定了我国纺织产品的质量基础,规范了我国纺织服装行业,促进了行业技术水平提升,但很多强制性标准发布至今已超10年。随着当前产业技术发展,强制性标准在实施和适用性等方面出现问题。为此,有必要组织相关领域专业机构,针对纺织服装领域强制性标准修订工作进行专题研讨,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订标准内容。同时,合理布局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常态化开展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工作,以确保标准的有效执行和持续优化。
  加强标准制定全流程的规范化管理。一方面,加强对不同标准制定合规性和协调性的监督。在标准立项审评环节,严格落实标准必要性、可行性和适用性的论证要求;在起草环节,严格执行标准技术内容的试验验证要求,并充分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相关方的意见。另一方面,规范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实施行为,严格实施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通过加强对标准制定与实施的有效监督,推动标准化发展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标准支撑。
  强化标准组织实施。认真落实强制性标准组织实施、宣贯推广及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严厉查处违反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行为。强化推荐性标准的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宣贯和推广职责。建立健全覆盖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与信息反馈的闭环管理。积极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的第三方评估,加强标准的复审与维护更新工作。
  创新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方式。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健全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制度,畅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实施信息的反馈渠道,促进标准实施方与标准制定方之间的信息互通。加快构建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网络,围绕以标准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相关重要标准实施情况的监测工作。探索开展标准有效实施率监测分析,发布各类标准实施情况报告,加速构建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苏 俊 李 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