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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电子数据取证赋能数字执法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11-05

  本报讯 11月5日,山东省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外表示,今年以来,该局强化电子数据取证在数字执法中的运用,围绕“建、研、用”一体化提升数字执法能力,有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满足需求、分期建设、提升效率”原则,累计投入500余万元专项资金,高标准建成投用市级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实验室,配备各类专业设备和软件25台(套),执法手段由传统单一向信息化、科技化、便捷化转变。搭建数字执法可视指挥调度平台,购置5G执法记录仪等先进设备配发至基层县区,实现执法办案远程指挥调度、智能管控。在全国率先实现取证设备与办案系统的无缝对接、深度融合,形成从案件线索、调查取证到结案归档于一体的执法闭环链。
  据介绍,该局在全国率先出台《电子数据收集提取与审核认定暂行规定》,创造性解决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电子数据提取、审查、认定中的突出问题,为初期电子数据取证工作提供详细工作指南。同时,积极推动和承担电子数据取证标准制定,被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为《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规范》全国两个先期试点之一。该局坚持以点带面、全过程管控,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案卷管理规定、取证实验室保密制度、取证人员行为准则”等配套制度,出台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18项具体措施,确保从源头上提高执法数据质量。
  此外,该局建立统筹管理、实时沟通、定期核对等工作机制,市局、县局和基层所3级联动,实现执法办案与数据归集同步,信息录入、公示、查询和统计管理“一个平台处理”。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账号激活率、掌上执法应用率、全流程网办率均达100%;全流程同步录入案件6078件,补录历史案件3.6万件。同时,以电子数据取证技术为依托,在全市配置使用数据分析与管理系统、市场违法信息预警平台。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以市局综合执法支队为骨干,组建电子取证专业队伍。日常执法办案全部配备电子数据取证人员,实现电子取证理念、专业知识、技术手段与执法实践相结合。目前,已运用电子数据取证技术查办案件110余件,联合协助总局、省局及其他地市取证分析10余次,打造了滨州“电子取证”数字执法品牌。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