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11-10
本报讯 由山东省滨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的省地方标准《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服务规范》(DB37/T 4926—2025)(以下简称《规范》)11月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该《规范》是全国首个覆盖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全流程的地方标准,是山东在消费维权领域取得的重要突破,为消费纠纷化解工作提供新的解决思路。
当前,消费纠纷呈现出类型多样化、诉求复杂化、协同化解难的特点。由于缺乏统一的流程标准、职责边界和评价体系,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存在机制不完善、社会调解作用发挥不充分、行政与司法衔接不顺畅等问题。在此背景下,《规范》的出台和实施成为推进“放心消费在山东”品牌建设的现实需要。
《规范》包含14章内容与2个附录,构建起“基础定义—工作原则—多元化解—结果运用—持续改进”全流程体系,建立“四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让维权的每一步都更加清晰且符合现实需要。
在企业和解层面,《规范》要求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质量保障义务,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依法提供维修、退换货等售后服务支持。
在社会调解层面,《规范》整合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消费维权服务站等资源,鼓励律师、专家学者、志愿者、媒体等第三方力量参与调解工作。
在诉调对接层面,《规范》注重加强与人民法院衔接,对于无法即时履行的调解协议,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建立健全支持起诉、信息通报和会商机制,推动成立诉调对接专设机构。
截至目前,滨州市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咨询7907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5.61万元,12315调解成功率、ODR和解率均居全省前列。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兵表示,将以《规范》实施为契机,持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全力推进“放心消费”建设:在企业端,加强对ODR企业的监督指导,推动七日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等制度落地落实;在社会端,培育本地专业调解组织,广泛吸纳第三方力量参与消费纠纷调解,打通维权的“最后一公里”;在行政司法端,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实现“调解—司法确认—执行”无缝衔接。
□朱湘丽 李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