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11-13
2025年10月10日,临近下班,金大哥走进我的办公室,深深鞠了一躬,激动地说道:“今天是个好日子,10月10日,十全十美。谢谢你们耐心的指导和帮助,让我终于达成了心愿!”我被这突如其来的郑重道谢弄得有些手足无措,赶忙扶起他,回应道:“您太客气了,这是我们的分内工作。也祝愿您的企业发展顺利,蒸蒸日上。”
这件事,还要从2025年9月30日说起。那是一个仲秋的早晨,天空飘着细雨,空气中透着几分凉意。还没到上班时间,金大哥就已经等在我的办公室门口。他左手提着一个袋子,里面有个精致的瓶子格外醒目,右手则抱着一摞资料,神情焦急。见我开门,他确认我的身份后,便急切地说明了来意。
原来,他困惑的是:为什么“黔酱”这个企业字号在外省可以注册白酒销售公司,而他在我们区申请将“贵州黔酱赤泉酒业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黔酱酒业有限公司”却没有通过审核?他希望我们能协助解决企业名称变更的问题。
说着,他向我展示了那个精致的瓶子——那是“黔酱”酒瓶的外观设计专利成果,以及手头那摞资料——全是为了推广“黔酱”品牌所做的准备。其中包括:贵州黔酱赤泉酒业有限公司作为股东,在北京、济南、天津等地投资并已注册的“黔酱”字号企业相关材料;以“黔酱”为主题创作的歌曲曲谱;还有为打造“黔酱”品牌准备的各种宣传展品……他坦言,几家子公司都已使用“黔酱”作为字号,并围绕该品牌做了大量前期投入。如果母公司不能更名为“黔酱”,企业在对外宣传上将失去核心。
面对金大哥的疑问,我耐心向他解释登记系统的查询比对结果:系统显示,仁怀市已于2023年8月18日登记了“贵州黔酱坊酒业有限公司”,红花岗区也于2022年5月29日登记了“贵州密檀黔酱酒业有限公司”。在企业名称登记比对范围内,“贵州黔酱酒业有限公司”与这两家企业属于同一行业,且“黔酱”这一字号与已登记的“黔酱坊”“密檀黔酱”形成被包含关系。《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近似,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他拟申请的“贵州黔酱酒业有限公司”与已登记的企业名称高度相似,又无投资关系,容易引发混淆和误解。如果予以登记,不仅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关于“不得使公众受骗或产生误解”的规定,企业在后续经营中还可能面临侵权纠纷,因名称不适宜甚至要面对被强制变更的风险。
结合贵州黔酱赤泉酒业有限公司已投资三家子公司的架构,以及企业长远的定位与规划,我建议他们考虑转换行业或调整经营范围,以符合登记要求。经过多次沟通,最终企业将行业从“白酒销售”转为“白酒生产”,在不违反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于10月10日成功将“贵州黔酱赤泉酒业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为“贵州黔酱酿酒集团有限公司”,金大哥的难题得以圆满解决。
这一鞠躬,不仅是对我们经营主体登记工作的认可与肯定,更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励。如果说营商环境是企业生长的沃土,政务服务便是滋润这片土地的春雨;如果经营主体是逐光生长的幼苗,政务服务就是为它们遮风挡雨、输送养分的坚实后盾。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管局 汪冬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