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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名称争议案的裁决和启示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11-13

  亳州市惠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康中药饮片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24日,是一家专业从事中药饮片生产与经营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生产销售及农副产品收购。
  2021年4月27日,原亳州市大地装饰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智能审批系统变更名称为亳州市惠康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康堂中药科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中草药种植、地产中草药购销、农副产品销售、药品生产与批发零售等。
  2024年1月16日,安徽省亳州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惠康中药饮片公司提交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请求依法撤销或纠正惠康堂中药科技公司的企业名称。登记机关经审查后依法予以受理。
  本案中,惠康中药饮片公司登记在先,惠康堂中药科技公司变更名称在后,且二者登记机关均为亳州市市场监管局。后者字号包含前者字号,二者经营特点表述虽有不同但实质内容相同,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惠康中药饮片公司提交的证据显示,其经营期间合作伙伴涵盖省内外多个区域,同时入选亳州市2023年度规上工业产值榜单,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登记机关认为,惠康堂中药科技公司使用与同行业在先有一定影响的他人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违反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相关规定。2024年4月7日,登记机关依法作出裁决,确认争议的惠康堂中药科技公司企业名称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应予以纠正。
  2024年4月,惠康堂中药科技公司不服上述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同年6月25日,经登记机关调解,争议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鉴于惠康堂中药科技公司存在大量已定制的包装耗材等,立即改名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登记机关决定接受复议调解,暂缓执行裁决,暂缓期为一年。惠康堂中药科技公司同意在暂缓期满后按要求完成名称变更工作。目前,该公司已更名为“安徽世药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本案的成功处理取得了多方面成效:有效维护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秩序,保护在先合法企业的名称权益;通过复议调解程序,妥善平衡行政执法与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的关系,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因名称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为处理类似企业名称争议案件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提升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本案也因程序规范、处置得当、效果良好,于2024年底获得司法部、中国法学会通报表扬,成为“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相结合的典范案例。
  本案的处理提供了以下启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对于与在先已有一定影响的他人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名称申请,应当不予登记或及时纠正,避免市场混淆;处理名称争议案件时,应当综合考量登记时间先后、经营范围重合度、行业影响力等多重因素,准确认定是否构成名称近似;高度重视调解在化解纠纷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依法将行政调解贯穿案件办理流程,在不违背法律强制规定条件下,努力通过调解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纠纷源头治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安 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