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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经营药品,罚!

发布时间:2025-11-14

11月12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山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合山市经营户梁某因无证经营药品,近日被该局依法责令整改,没收涉案中药饮片“鹿血晶”16盒,罚没款共计54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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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合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梁某销售的药品。

2025年3月19日,合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到梁某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16盒“鹿血晶”中药饮片,据产品外包装标示,其主要功效为补血填精、益肾壮阳,用于精血不足、阳痿遗精、虚损腰痛及术后康复等。梁某无法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相关购进资质和票据,涉嫌无证经营,执法人员当即依法扣押涉案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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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合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梁某销售的药品有关凭证情况。

经查明,梁某于2024年从拼多多“曙颜堂大药房旗舰店”购进中药饮片“鹿血晶”,购进价格325元/盒,销售价格650元/盒。截至检查发现时,已销售68盒,期间消费者退回7盒,剩余16盒被扣押。案件货值金额为(已销售的68盒-退回的7盒+扣押的16盒)×650元/盒=50050元,违法所得为(已销售的68盒-退回的7盒)×650元/盒=39650元。

当事人梁某无证经营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合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作出如上行政处罚。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廖胜华 兰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