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8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行动,行动将持续至春节前后。
执法人员以批发企业、规模较大的零售点位为重点对象,核查经营者《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包含烟花爆竹的批发和销售等,坚决打击无照经营行为。并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完整的进货台账,索取产品的检验报告,确保产品来源可溯、质量可控。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依据《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烟花爆竹 标志》(GB24426-2015)等国家标准,根据计划进行监督抽查并对在售烟花爆竹产品的标识标志、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燃放说明以及安全警示语等进行了细致查验。重点检查产品是否标明燃放距离、是否提示“严禁酒后燃放”等关键安全信息,严防“三无”产品(无厂名、无厂址、无合格证)和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执法人员主动向经营者宣传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要求其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严把进货质量关,自觉抵制非法、不合格产品,指导消费者安全购买、文明燃放。(武成龙 丁晓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