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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公布2件平台外卖食品安全整治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11-20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11月18日,该局公布第一期2件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案例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某臭豆腐店涉嫌经营使用鸭肉制品加工冒充牛肉制品案

金秀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实地核查中发现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某臭豆腐店在美团平台上经营的“风味牛肉”,主料标注“牛肉”,实际该“风味牛肉”使用的食品原材料为“湘西牛肉风味小串”(其配料标注为鸭肉)。当事人使用鸭肉制品冒充牛肉制品并经营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金秀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忻城县城关镇某花甲粉店(外卖经营者)未按规定穿戴清洁工作衣帽案

忻城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通过美团APP在“某锡纸花甲粉店”下单点了一份外卖,后在食用过程中发现食物中有头发,怀疑该店卫生情况存在问题。忻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线索到店开展线下核查,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店从业人员未佩戴工作服和口罩,未规范佩戴工作帽,从业人员着装不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忻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当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廖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