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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发布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11-27

今年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社会热点 ,强化民生领域广告监管,持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办力度,有效规范全市广告市场秩序。为充分发挥案例释法、警示教育作用,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东海县某珠宝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经查,当事人在其天猫商城店铺产品介绍中使用了“天然水晶多宝手链真原石手串招财转运男女款正品国风手饰生日礼物”“本命年红绳手链好运手绳2025蛇太岁化护身符男生编绳红色手绳女男”等用语。当事人发布上述内容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东海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江苏某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广告案。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保妥适”与“衡力”两款品牌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药品的介绍内容,并在同一页面发布当事人微信联系方式,便于浏览者向当事人咨询相关业务。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的规定。海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东海县某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开设店铺并对销售的宠物粮产品发布含有“提高机体免疫力、调节肠胃、舒缓泪痕、增肥、消毒灭菌、增肥长肉、防掉毛、不掉毛、亮泽毛发”内容的广告。而且,当事人在销售宠物粮产品“[限量500]原味6包*2.5KG、限时秒杀”的促销宣传中并未明确促销时间。当事人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东海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连云港市某培训学校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多篇招聘招考公告信息的文章,并在文章首尾部分插入其学员的公务员考试录取喜报、学员面试成绩及通过率、学员赠送的锦旗等内容,并在同一页面内发布当事人的联系电话、地址、微信二维码等内容,构成发布利用受益者名义进行推荐宣传教育、培训广告的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海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责令当事人立即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刘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