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12-03
近日,有报道称用户在点开手机App时,仅因轻微晃动或误触,便被强制跳转至某购物网站页面。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相关举报并介入调查,引发不少网友关注。
在互联网服务多数免费的背景下,广告是开发者维持运营、实现增收的重要方式。但任何商业行为都应有边界,不能以牺牲用户体验、侵犯用户权益为代价。当前,部分App通过高灵敏度的“摇一摇”或“全屏热力图”等方式诱导跳转,甚至在用户不知情时自动下载安装其他应用,已明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与《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具备显著的一键关闭功能,不得设置关闭障碍,不得误导或强制用户跳转。《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也指出,App不得开启与核心服务无关的功能。2023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文强调,禁止利用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方式诱导用户误操作。
然而,此类乱象屡禁不止。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处罚多以广告主为对象,最高罚款仅3万元,而App 开发者或运营者往往能逃避追责。实践中,许多用户并不清楚如何有效关闭这类广告,只能被动忍受频繁干扰,维权意识与途径均显不足。低风险、高收益的现实,助长了滥用技术手段牟利的行为,“打错板子”的处罚机制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治理乱跳转广告,必须实施硬举措。相关监管部门需强化执法精准度,将处罚重点转向技术实施方,并依据跳转次数、违法所得等提高罚款额度,实施联合惩戒。同时,鼓励用户积极举报,推动行业形成“不敢乱跳、不能乱跳”的机制。手机等客户端应用商店也需加强对上架应用广告行为的前端审核。
唯有让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才能遏制其利用技术优势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真正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构建清朗有序的移动互联网空间。
□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