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5-12-25
近日,《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正式出台,这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制定的文件,不仅精准回应了社会关切的“大数据杀熟”“虚假促销”等市场痛点,更以清晰的权责界定和创新的治理设计,为我国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铺就了坚实路基。
平台经济作为数字时代的重要产物,已成为促进消费、稳定就业、赋能实体经济的关键力量。然而,其在快速扩张过程中伴生的价格乱象,如同一层阴影,侵蚀着消费者信任,扰乱了公平竞争秩序,最终将制约整个生态的创新活力与可持续发展。《行为规则》的适时诞生,绝非简单的限制与约束,而是旨在通过“立规矩、明边界、划红线”,构建一个权责清晰、公平透明、竞争有序的价格行为新生态。它保护的是每一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它捍卫的是广大经营者特别是中小商户的自主定价权与创新空间,它维护的是平台经济赖以繁荣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细览《行为规则》,其核心亮点在于“三个突出”:突出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保护,向平台滥用优势地位干预价格的行为说不;突出价格行为透明度提升,让“明码标价”“明白促销”成为标配,挤压价格欺诈的生存空间;突出消费者权益全方位保障,对“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等顽疾施以针对性药方。这“三个突出”共同指向一个目标:重塑并平衡平台、商户、消费者三者之间的权责关系,引导市场竞争从单纯的价格博弈乃至无序乱象,转向以质量、服务、创新为核心的健康轨道。
尤为值得称道的是,《行为规则》直面平台经济治理的技术复杂性,体现了精准发力和协同共治的现代治理智慧。它直指算法黑箱,要求公开差别定价等算法规则,推动“算法向善”;它细化欺诈认定,规范促销宣传,让误导行为无处遁形;同时它明确了平台的主体责任、行业的自律桥梁作用以及社会监督的合力,勾勒出一幅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同心圆”治理图景。这种系统性、协同性的治理思路,正是应对新型数字经济挑战的中国方案。
以规则之明,驱散市场迷雾;以制度之善,滋养创新沃土。《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的施行,必将助力中国平台经济破浪前行,在高质量发展的星辰大海中,绘就更加壮阔的崭新图景。
□凌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