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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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期间,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坚持以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核心,紧扣主责主业,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着力构建机制健全、重点突出、形式创新、融合深入的普法工作新格局,有效增强经营主体合规意识和群众维权能力,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精准施策突出普法重点内容
聚焦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稳定。针对社会关注度高、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价格问题,持续开展普法宣传。针对平台经济、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物业服务等重点领域,组织专项政策解读和合规培训,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5年来,围绕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累计开展各类价格政策宣讲、约谈提醒等活动30余场次,覆盖相关经营者5000余户次,发放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00余份,有效预防和减少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紧扣执法办案,彰显法律威严公正。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打击侵权假冒,以及查处无照经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价格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事前注重发布行动方案、法律依据,形成有力震慑;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向当事人充分说明违法事实、法律适用及裁量标准;事后及时总结发布执法成果和典型案例,扩大社会影响。
面向特定群体,提升普法针对性。对经营主体,特别是新开办企业、中小企业,加强准入环节和经营过程中的法律告知与风险提示,编发《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指引》《常见价格违法行为及防范》等普法资料。对消费者,重点普及识假辨劣、投诉举报、依法维权等知识,提升其自我保护能力。对系统内执法人员,聚焦价格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核心法律法规及执法实务,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案例研讨、技能比武,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在复杂案件中精准释法、有效沟通的能力,持续增强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升法治思维,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守正创新拓展普法形式载体
深化“说理式执法”,将普法融入办案全过程。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在文书中充分阐述违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理由等内容。在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处罚决定送达等环节,执法人员主动向当事人宣讲法律规定,引导帮助当事人认识错误、主动整改,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做强“以案释法”品牌,增强普法警示效应。建立健全典型案例的收集、筛选、论证和发布机制。定期发布价格违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不正当竞争、侵权假冒等典型案例的深度解析。通过图文、短视频、动漫等形式,生动揭示违法行为表现、法律后果及带来的危害,引导经营主体强化内部合规管理,形成有力震慑。
巩固“线下实体”阵地,扩大普法覆盖面。持续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重要节点,在广场、社区、商超、园区设立普法宣传咨询台,现场受理咨询投诉,发放宣传资料。推动在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等设立“市场监管普法宣传点”,投放普法宣传品。利用政务服务窗口、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普法公益广告和警示提示语,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融合互促提升普法服务效能
普法与日常监管服务深度融合。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领域专项检查、价格巡查等日常监管工作时,同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政策解读和行政指导,帮助企业排查法律风险,引导其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事中规范。
普法与消费维权调处有机结合。在处理价格投诉、不正当竞争举报等过程中,积极向投诉举报双方释法明理,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督促经营者依法妥善解决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报记者 陈长飞
通讯员 榕市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