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6-01-08
本报讯 (记者 李 春)最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进一步完善了人工智能领域审查标准,首次在《指南》中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主题设立专门章节。
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事关我国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战略问题。知识产权在服务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双重作用。目前,我国是世界上人工智能专利的最大拥有国,占比达全球60%。此外,在高水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与人工智能相关的其他知识产权形态方面,我国也在不断强化供给,夯实AI产业基础。为及时回应创新主体人工智能相关技术保护的迫切需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三次修改完善了人工智能领域专利申请的审查标准,并在《指南》中进行明确。
据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部长蒋彤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9年的修改增设了涉及算法特征的专门章节,明确了授权客体、新颖性和创造性审查标准;2023年的修改明确了人工智能、大数据的授权客体审查标准,丰富了可保护主题类型,首次引入“用户体验提升”作为创造性判断的考量因素;本次修改进一步完善了人工智能领域审查标准,首次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主题设立专门章节,将加强人工智能伦理审查,明确人工智能相关的数据采集、规则设置等技术方案的实施应符合法律、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要求,筑牢安全底线,引导人工智能的发展“智能向善”。
最新的修改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首先,加强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强化政策法规保障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条的要求,也就是专利授权方面的合法性和道德性要求,明确人工智能相关的数据采集、规则设置等技术方案的实施应符合法律、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要求,筑牢安全底线,引导人工智能的发展“智能向善”。
其次,明确申请文件披露技术方案的要求。针对人工智能模型“黑盒”特点,即社会公众只清楚模型的输入和输出结果,但无法得知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因此可能带来的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问题,明确了模型构建、模型训练等情形下说明书的撰写要求,细化了充分公开的判断标准,促进人工智能领域技术的传播与应用。
此外,完善创造性判断规则。明确人工智能技术针对不同应用场景和处理对象时的创造性审查标准,以案例的方式说明应如何考虑算法特征对技术方案作出的贡献,进一步提升审查结论的客观性与可预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