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4
为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春雷”“铁拳”行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经营主体轻装前行。1月12日,该局公开曝光一批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案例一:四川省巴中市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案
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对巴中市某天然气公司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对非居民新开业用户超范围收取监理费用24307.93元、超范围收取检测费用11387.86元、超标准收取现场服务费7800元等行为。该天然气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恩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天然气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巴中市恩阳区某水务公司未按政府指导文件相关要求进行收费案
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对恩阳区某水务公司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向21户自来水用户按400元/只收取水表费,且安装使用的1357只水表部分未进行强制检定。水务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恩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水务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巴中市恩阳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案
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对恩阳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以秩序维护费用、卫生费用、代收电费的名义向某商场入驻商户收取物业费用,并按照商户使用面积计算电费分摊电损112603度,分摊费用89774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巴中市恩阳区某医院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案
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对恩阳区某医院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医院未按照基价(起步费)20元,二级甲等医院计价单位为3元/公里(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的标准收取救护车费用;同时在医疗收费方面存在部分项目重复收费14621元等行为。医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及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恩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医院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巴中市恩阳区某服务中心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案
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对恩阳区某服务中心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服务中心在无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情况下,向招收的16名社会人员收取护理费用3.4万元,2名超标准多收床位费用210元,2名超标准收床位费用794元。服务中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恩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服务中心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黎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