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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6-01-16

  本报讯 1月15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坚持民生导向,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制度创新,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林草局6部门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两超一非”违法行为认定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最严的标准、最实的举措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有力保障广大群众的身心健康。
  《办法》聚焦食品领域难点问题,构建“行政主导、司法参与、专家支撑、程序法定”的全新协同认定工作体系,对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农残异常超标等涉嫌犯罪违法行为“谁来认定、如何认定”进行清晰界定,并对违法行为的规范化、流程化如何认定作了具体规定,为行政和司法部门严厉追究食品领域不法分子刑事责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协作基础。
  《办法》从根源上解决食品监管执法的顽瘴痼疾,界定“两超一非”的具体情形,首创标准化认定意见模板。针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刑事罪名,规范了认定表述,提升了行政认定意见与刑事司法证据要求的契合度,为司法机关审查采信提供清晰、有力的参考。
  《办法》设计了完整的程序链条,建立双向咨询、信息通报、重大问题研讨等常态化协作机制,确保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及时获得专业技术支撑,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据悉,今后,生产经营主体在食品中“多加一点”食品添加剂或者“额外加点特殊功效”物质,种植、养殖经营者在食用农林产品中“多使用一点”农药或者“添加一点”感官色泽或影响口感等非食用物质都会快速触发刑事犯罪“警戒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7部门将以最严的态度、最实的措施守护好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共筑高标准食品安全底线。

□王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