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6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退赔挽损与民事纠纷诉前协同化解工作机制”(以下称新机制)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列为典型经验向全国推广,并被纳入福建省“检察护企”重点推广项目。据悉,该机制已运行半年多,累计调处案件42件,促成民事赔偿428万元,平均处理周期从12个月压缩至3个月。
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判决了,但权利人的经济损失却迟迟难以追回,这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的一大难题。2025年,厦门市市场监管、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三部门在福建省创新机制,通过行政、检察、司法资源的深度整合,打破传统“先刑后民”或程序空转的困境,实现纠纷“一站式”化解。在“福建茶叶注册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中,鉴于郭某等7人认罪认罚并愿意进行民事调解,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将相关线索移送至厦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启动调解。经调解,郭某等人诚恳道歉,赔偿甲公司113万元并承诺不再侵权;甲公司则承诺在对方履行义务后不再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据此提出从宽量刑建议,思明区人民法院亦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通过将民事赔偿调解嵌入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环节,权利人无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即可获得赔偿,大幅缩短了维权周期、降低了维权成本,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说。
为促成机制全面落地,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在操作层面全面开展流程再造,从三个维度提升非诉纠纷解决的专业性与高效性。在提升文书标准度上精益求精,通过编制“表格及要素式”文书模板,实现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全流程文书的高效生成,减轻权利人程序负担;在提升调解专业度上精准施策,明确联合调动、成果运用、工作通报等10项具体举措,细化移送、调解、司法确认等5项工作流程,指导下属调解组织采取“听、辨、劝、和”的专业化处理方式,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实质参与调解的权利;在提升便民服务度上精细管理,灵活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远程线上调解,打破地域限制,解决权利人身处外地等实际困难。(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