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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正可见可感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6-01-22

  去年夏天的一天下午,我接到赵女士的投诉电话:她在外卖的餐食中,吃出了一小截钢丝球丝。电话里,她的声音除了郁闷,还带着一种见怪不怪的疲惫:“我就想问一下,处理大概需要多久?”
  按照常规流程,工单分流、现场检查、固定证据、约定双方调解……即使顺利,走完这一圈也得一两周。我正准备给出公式化的答复,心里却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检查与调解,能不能同步进行?让当事人现场参与?虽然有些打破常规,但在法律框架内,现场调解是允许的。或许,这样能让冷冰冰的程序“热”起来。
  于是,我给赵女士提供了一个出乎她意料的选项:“我们不能邀请您监督执法,但如果您愿意,可以以调解当事人的身份,在我们对餐馆进行检查时到场,我们当场组织调解。”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随后传来带着讶异和希望的声音——“好的”。
  几天后的周五下午,我们和赵女士几乎同时到达那家粥店。这不像一场对抗,更像一次共同的求证。我们明确告知双方:“今天的工作包括依法检查和现场调解。”赵女士被安排在指定区域等候。我和同事分工协作,我主要负责与双方沟通,同事则检查后厨卫生与加工流程。
  在后厨,我们仔细排查。当检查到清洁工具和厨具存放区时,我请经营者复述了那份问题汤圆的制作流程。顺着这个线索,果然发现了端倪:一口常用于加热稀粥的锅,锅壁螺丝有轻微松动,配套使用的钢丝球在刷洗时,细丝极易被勾挂脱落。我把这个可能的风险点指给经营者看,她的表情明显有些不自然。
  检查一结束,我们立刻转入调解。由于关键事实已在现场清晰呈现,争议焦点非常明确。我们向赵女士说明,主张“退 一赔十”需要证明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并造成损害,而本案情形更宜适用于普通消费纠纷的“退一赔三”。同时,检查中发现的管理漏洞,也让经营者无法再推诿。不到20分钟就达成协议:经营者退款并赔偿,双方当场签订《投诉调解协议书》。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涉及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问题,我们依法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同时告知经营者,其积极配合调解、主动消除后果的行为,将在后续处理中作为考量因素。
  离开前,赵女士说:“以前总觉得投诉完就是干等,甚至想过背后会不会有什么‘操作’。今天亲眼看到检查过程,心里特别踏实。”那位年轻的店主也感慨:“这比单纯接受处罚印象深太多了,以后一定盯紧每一个细节。”
  这件事让我难忘,并非因为过程曲折,而是它让我真切感受到:程序上的一个小小“加法”——将检查的“威”与调解的“和”在现场融合,就能带来不同的效果。它拆掉了那堵无形的“墙”,让消费者见证了公正的过程,也让经营者接受了及时的普法,更让我们执法者收获了更多的信任与理解。
  法律条文是刚性的,但执行的方式可以充满温度。让纠纷化解提速,更让公正可见可感——这正是新时代基层市场监管工作努力的方向。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市场监管局 姜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