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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充严查“反向抹零”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6-01-28

“明明消费金额是69.97元,收款时却被收取70元,这多收的3分钱虽然不多,但感觉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近日,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杨先生的投诉,反映某超市在结算时存在“反向抹零”的行为。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启动核查程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益。

接到投诉当日,执法人员通过模拟消费、调取近期交易记录等方式对超市进行详细核查,发现该超市使用的收银系统会自动对交易金额中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以后的金额进行“四舍五入”处理。执法人员立即现场固定收银系统设置截图、交易流水等证据,超市负责人对上述事实予以确认,称该设置是前期系统调试时遗留的默认规则,未意识到属于违法行为。

经核查,该超市的“反向抹零”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涉事超市立案调查,责令涉事超市立即整改。

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商家完全具备精准收款的条件,“反向抹零”本质上是在标价之外变相加价,属于明确的价格违法行为。看似仅多收了几分钱,却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西充县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消费者注意核对交易金额,如遇到“反向抹零”等价格侵权行为,可保留好付款凭证、消费小票等证据,通过12315平台投诉举报,共同守护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杨粤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