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05
春节是民生消费、旅游出行的需求峰值期,也是消费投诉的易发高发期。1月29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对相关领域的价格经营行为作出规范要求。
此次告诫将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作为核心要求,明确各经营主体需做到标价清晰、信息真实、内容完整。其中,民生消费领域的商超卖场、农贸市场、药品经营企业及网络交易平台等经营主体,需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开展促销活动时严禁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赠品、附加条件等信息应如实标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交通运输领域,铁路、机场、高速公路等经营管理单位要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严格落实各类优惠减免政策,严禁收取未公示费用;出租车企业需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航空公司要规范运价公示及客票退改签规则,停车场需清晰公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等关键信息,做到收费透明化。
旅游服务领域,景区、旅馆酒店、餐饮经营企业等经营主体,需如实、全面公示门票票价、客房房型及价格、菜品售价等信息,严禁通过模糊标价、虚假折扣、“阴阳菜单”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严禁以任何形式欺骗、诱导消费者。
告诫函要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抵制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合法的市场环境。
湖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春节期间各领域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民生消费、交通运输、旅游服务等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周闯 牛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