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10
“十四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管局以精准监管、优质服务践行使命,传承优良作风,深化改革创新、强化监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筑牢安全底线,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完成“证照分离”“照后减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统一的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经营主体成本持续降低,社会创业活力得到充分激发。“十四五”末,全旗实有经营主体41906户,新增经营主体28610户,较“十三五”末分别同比增长56.3%、32.8%。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企业开办时间从3个工作日压缩至0.5个工作日。推动开办餐饮店、企业信息变更、企业迁移登记、“个转企”等“高效办成一件事”,其中开办餐饮店时间由过去的37天减少至15天。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扩大部门联合抽查事项范围,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实施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着力防范“小过重罚”。深入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执法公信力持续增强。全旗有效发明专利总量达310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预计突破5515件,品牌数量持续增长;累计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0.4亿元。
安全监管持续加力。食品安全方面,旗、镇、村三级833名包保干部包保全部在产在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实施“暖城阳光餐饮”“食品安全快检驿站”“暖城食安”基础保障项目等民生实事项目,连续5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先在全市建成覆盖全链条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创新构建“四端联动”数字化治理格局,建成智慧农贸大数据平台,并推广“暖城食安”平台,实现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一品一码”追溯,覆盖80%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智能设备安装率100%。在全市范围率先完成伊金霍洛旗农产品智慧物流园和菜篮子智慧生鲜菜场提档升级建设,树立自治区级建设标杆。建成6条餐饮食品安全放心示范街区。药品安全方面,全旗9个市场监管所全部完成标准化所建设,并制发了《伊金霍洛旗推进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措施》。对全旗药品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强化风险分类结果应用,形成“低风险企业少打扰、高风险企业严监管”的格局。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引入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对全旗特种设备登记注册、检验使用实行全周期动态管理。全旗特种设备定检率从“十四五”初期的96%提升至目前月平均99%。推进电梯安全提质工程,对人员密集场所的3860部电梯完成全域摸排登记,建立15年以上老旧电梯“一梯一档”重点监管台账;推动电梯无纸化维保管理全覆盖,目前335家使用单位的4683台电梯已完成平台绑定,覆盖率达97.44%;实现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电梯安全责任保险100%全覆盖。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建立了“主要领导牵头、跨部门协同、数字化赋能”监管格局,产品质量抽检批次年均增长13.6%,企业风险分级覆盖率达100%。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从92.3%提升至95.4%,较“十三五”末增长3.1个百分点。
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培育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申报企业4家,树立质量标杆企业3家。计量服务和标准化建设成效突出,民用“三表”检定合格率超98%,市场计量秩序投诉量下降40%;推动企业制修订市级地方标准3项,建设国家级、市级标准化试点各1项(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区、果用红松引种栽培),209家企业公开632项标准,24家企业设标准化总监,形成“制定—实施—监督”标准化闭环管理体系。认证认可监管扎实推进,各类有效认证证书达755张,检验检测机构从18家增至29家,机动车、环境等重点领域检测数据公信力提升,无重大认证违法案件。
市场运行更加规范。查办侵权假冒、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价格、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等领域案件996件,收缴罚没款1269.27万元。进一步筑牢维权的法治保障体系,积极处置投诉举报,全力化解消费纠纷。共受理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投诉2387件、举报433件、咨询1117条,挽回经济损失159.51万元;12345平台共受理工单7727条,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王宇 丁晓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