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10
1月30日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县城市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辖区活禽及水产宰杀、销售场所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要求各活禽及水产宰杀、销售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亮证经营制度,所有宰杀、操作活动一律在室内规范开展,严禁超出门沿占道经营,且需在室内合理设置专用宰杀操作间;经营场所门前台阶及周边区域需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在室外存放羽毛、内脏等废弃物;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污水,必须在室内经规范过滤处理后,通过暗管统一排入下水道,杜绝污水外溢、乱排乱放现象。
截至目前,已完成对辖区43家活禽及水产宰杀、销售经营主体的全面排查整治,排查发现多数经营主体存在超室内范围宰杀、室外晾晒羽毛、污水外溢等违规问题。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督促经营主体整改,逐一签订整改承诺书,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明确告知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由有关部门采取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坚决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全力保障群众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安全。
(钟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