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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青秀试点探索学校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26-02-27

2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该局将对辖区内269家(含分校)设有食堂学校全覆盖实行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管理,以健全闭环管理机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据了解,为创新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水平,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6月,在辖区内91所中、小学试点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指标体系,并与教育主管部门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联动机制。通过“建立信用档案+科学评价分级+强化结果运用”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为学校食堂精准绘制动态“信用画像”,推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从被动整改向主动履责转变、从单一监管向多维监管升级。试点工作统计数据显示,信用等级评价获得A级的学校有69家、占75.8%,B级22家、占24.2%,食品安全总体态势平稳向好。

试点工作中,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管局实行“双承诺+全周期”管理机制,组织学校校长、食品安全分管副校长签署食品安全公开承诺书,将信用责任压实到管理末梢;实施年度12分制信用记分管理,针对问题整改落实、投诉处理反馈、抽检结果不合格等10类违规情形设置阶梯式扣分标准。例如,学校未按《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整改到位的,扣1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一次性扣12分。

在评价程序上,该局创新设置“申诉复核+动态更新”程序,学校对记分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辖区市场监管所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反馈。通过构建“基础分+动态分”评价模型,按年度周期将信用等级划分为A(信用好)、B(信用较好)、C(信用一般)、D(信用差)四级,采用不同卡通表情进行可视化展示,并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向广大师生和家长进行展示,主动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形成有效社会舆论约束,激励学校食堂主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度评级完成后向城区教育局通报评价结果,通过部门合力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鲜明导向,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形成共建共治良好格局。

□梁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