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04
近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与四川省广安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线上形式正式签署消费维权合作协议,标志着两地跨境消费维权协同合作机制正式建立。
根据协议,澳广两地居民在对方辖区消费产生纠纷,可向居所地或纠纷发生地消委会投诉,居所地受理后将在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条件投诉的转办,由发生地按当地法规处理并反馈结果。两地还将通过视像会议助力跨境调解仲裁,切实降低跨区域维权成本。
依托澳门作为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优势,澳门消委会成为广安与葡语国家的消费纠纷转办平台,双方居民在广安与葡语国家间发生消费纠纷,可委托澳门消委会转办处理。
此外,两地将建立常设联络人及联席会议制度,共享消费提示、商品比较试验等信息,合作开展消保培训、公益宣传,推广优质消费信心标志,实现消保资源互补。协议有效期3年,期满未提出终止则自动延续。
此次合作是两地探索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的重要实践,将推动两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提升,为两地及广安与葡语国家间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激发区域消费潜力。
(何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