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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 发布药品消费安全提醒

发布时间:2026-03-09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药品消费安全提醒,倡导公众增强药品安全意识,科学选购和使用药品,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用药环境。

理性购药,对症用药。不盲目跟风囤药、轻信“特效药”“神药”宣传,不自行凭广告、经验随意购买使用处方药,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购买使用。

认准正规渠道。请在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医疗机构或正规电商平台购药,拒绝上门推销、朋友圈代购、无资质直播带货等来源不明药品。

仔细核对药品信息。购药时查看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说明书,不购买过期、变质、包装破损、标签模糊的药品。

规范储存,安全使用。按说明书要求避光、冷藏、密封保存;严格按剂量、疗程服用,不擅自增减药量、多种药物混吃;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人群遵医嘱用药。

警惕虚假宣传。凡是宣称“根治疾病、无毒副作用、无效退款、祖传秘方、专治疑难杂症”等违法宣传,一律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保留凭证,依法维权。购药后妥善保管发票、小票、药品包装,如发现假冒伪劣药品、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孙渊 聂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