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09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联合教育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卫健委印发《宁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区各类学校食堂实施信用风险动态分级与差异化精准监管。目前,全区已有1805家学校食堂、51家承包经营企业、404家大宗食材供应商建立信用档案,标志着宁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从传统模式向信用化、精准化、智能化转变。
《办法》明确,按照“一校一档”原则,归集许可信息、监督检查、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等全过程信用信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为实施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奠定基础。
在分级评定上,实行满分12分的年度信用记分制度。依据学年最终得分,将学校食堂信用风险由低到高划分为信用风险低、信用风险一般、信用风险较高、信用风险高4个等级,针对制度落实、人员培训、问题整改、投诉舆情处置等情况设置动态扣减分值,实现对食品安全信用风险的精准“画像”。
根据信用风险等级,监管部门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对信用风险低的学校食堂,以远程“互联网+AI明厨亮灶”非现场巡查为主,降低现场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较高的,加大“双随机”抽查比例和现场检查频次;对信用风险高的,通报并会同教育等部门开展联合风险会商,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督促彻底整改,推动监管资源“好钢用在刀刃上”。
《办法》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跨部门共享与联动应用。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推动学校启动退出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合力,倒逼学校及承包经营者持续规范经营行为。(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李志强 通讯员 吴怡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