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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护航春耕 以案促治助力振兴——四川巴中探索公益诉讼赔偿金“反哺”乡村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6-03-09

春耕备耕,农资先行。3月5日,在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云顶镇景坪村,一场特别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农资化肥发放活动”温情展开。与常规的行政拨款或社会捐赠不同,此次活动发放的40吨优质复合肥,资金来源于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件的惩罚性赔偿金。这项创新实践,由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主导、巴中市市场监管局协同推进,是法治力量护航乡村振兴的生动缩影,也体现了2026年全国两会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相关精神的具体落实。

重拳出击,严惩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民以食为天,粮以肥为本。农资质量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与农民切身利益。2024年3月,针对巴中佳瑞配方肥料厂生产销售不合格肥料、严重侵害众多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在省、市两级检察机关的有力支持下,经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调解,案件达成“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协议,涉案金额共计29万余元。此案不仅对违法主体形成有力震慑,更向社会传递出“制假售假必受重罚”的鲜明信号,切实强化农资领域的法治约束力。

机制创新,打通赔偿金使用“最后一公里”

如何让公益诉讼赔偿金真正落地见效,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四川省消委会创新提出“精准赔付+公益转化”双轨并行的资金使用路径。一方面,坚持“应退尽退”,通过发布公告、申报审核等程序,对能联系上的受害农户进行全额退款。截至2025年1月,已为216名农户挽回经济损失43,325元。另一方面,推动“公益转化”,将剩余11.78万元赔偿金定向采购优质复合肥,精准发放至南江县云顶镇景坪村、杨柏镇太平场村、平昌县苟溪村、巴州区清江镇八家坪村等受害集中区域。省消委会秘书长肖勇表示:“这一模式实现了赔偿金‘取之于违法者,用之于受害群众’的闭环管理,把判决书上的‘纸上权利’转化为农民手中的‘春耕物资’,让法治红利真正惠及群众。”

部门联动,构建服务乡村振兴的法治屏障

在案件后续处置和资金转化过程中,巴中市市场监管局全程参与、协同推进。从线索核查、产品鉴定,到赔偿金使用监督、农户信息核实,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每一分赔偿金都用在刀刃上。该局总经济师刘新奎表示:“此次联合行动是市场监管部门践行‘监管为民、服务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2026年全国两会‘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要求的实际行动。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保驾护航。”

基层反响,法治精神在田间地头生根发芽

法治的温度,体现在为民的细节中。这批物资不仅解了春耕燃眉之急,更是法治精神在基层治理中的生动实践。将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转化为乡村振兴发展资源,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力度与温度。巴中市市场监管局驻景坪村第一书记刘青水表示:“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质量强农、品牌兴农方面的专业优势,守护好景坪村的‘米袋子’和‘菜篮子’,让法治之光照亮乡村振兴之路。”

景坪村党支部书记谭志明代表村民向省消委会赠送锦旗。他表示,这批化肥送来的不仅是生产物资,更是党和政府对农民的深情厚谊。

随着一袋袋复合肥有序发放到农户手中,这场由公益诉讼引发的“法治春雨”,正悄然滋润着巴山大地的希望田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

本报记者 袁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