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6-03-14
春回大地,万物生发。伴着三月的晨光,我们迎来了第4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市场监管报3·15特刊也如约与您相见。带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们愿同广大读者一道,探寻消费升级的足迹,共绘品质生活的蓝图。
回望来时路,“十四五”圆满收官,中国式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中国经济巨轮顶压前行,展现强大韧性;经济社会发展向新向优,彰显蓬勃活力。在这份厚重的发展答卷中,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正成为我国经济内生动力澎湃奔涌的鲜明注脚。过去一年,随着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从城市商圈到乡镇集市,消费潜力不断释放,市场规模稳步扩大。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首次突破50万亿元,稳稳托举经济航船行稳致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一年。展望未来,大力提振消费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大力提振消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列为2026年重点任务。今年全国两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推动商品消费扩容升级”“持续改善消费环境”等目标任务;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也进一步强调“激发居民消费内生动力和促消费政策并举,推动消费持续增长”。春风劲吹,政策“暖意”正悄然汇聚成消费“暖流”。
开局关系全局,起步决定后势。当中国经济巨轮驶入更为广阔的蓝海,消费作为中国经济增长主引擎的角色愈发清晰、使命更加光荣。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提升消费品质”。这既是对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的深入贯彻,更是大时代赋予的全新命题。当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从“满足基本生活”转向“追求体验与尊严”,消费品质自然成为衡量民生福祉的“温度计”、检验市场成色的“试金石”。
提升消费品质,当以“质”字为先。新消费场景中,含着民生新诉求与品质新期待。必须守牢安全底线,拉升品质高线,以高标准、严要求引领消费提质扩容,促使供需两端实现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推动消费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进而让优质商品和服务更广泛地惠及民生。
提升消费品质,当以“护”字为基。新技术新需求催生消费领域新变化,也带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挑战。必须提高消费维权现代化水平,依托数智技术提高工作效能,推动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一线,以便捷维权守护公平,以高效处置强化信心。
提升消费品质,当以“共”字为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从来不是单一部门的“独角戏”,而是全社会共建共治的“协奏曲”。必须构建法治保障、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以健全高效的治理体系、积极广泛的社会参与,厚植放心消费土壤。
从最初的“消费维权”到如今的“品质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头连着14亿多百姓的“烟火气”、一头连着中华民族的“现代化”,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市场秩序的“守门人”,正日复一日用守护的力度呵护市场的温度,以质量的提升点亮消费的未来。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始终把优化消费环境作为提振消费的重要抓手,持续激发消费潜能,坚决破解消费痛点,不断改善消费体验,培育放心消费场景,推动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取得新成效。2025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接收投诉举报264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5亿元。每一个向上叠加的数字,都是对“让百姓放心消费”最朴素的诠释。
值此3·15,舆论的镜头再次聚焦消费领域。这场对消费环境的全面检视、对规则意识的集体强调,最终聚焦于消费市场的完善透明,既要让企业在爬坡过坎中练就“硬功夫”,也要让消费者在放心安心中收获“真利好”。当品质之光照亮神州,我们相信,消费之路必将通向更加明媚的春天。让我们以诚信为阳光、以法治为雨露、以共治为土壤,携手营造更加优质放心的消费环境,以高品质消费助推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