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6-03-24
本报讯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通过“事前指导、事中监管、事后维权”全链条发力,重拳整治旅游市场乱象,持续优化旅游市场环境。
以服务型执法为抓手,引导行业合规经营。积极推动监管理念从事后查处向事前指导转变。在旅游旺季来临前集中开展提醒告诫,约谈经营主体,签订价格承诺书,发布典型案例,让合规经营成为行业共识,累计发放提醒告诫书3000余份。鄂尔多斯市开展的百家酒店价格承诺工作获得市场监管总局肯定。创新推出“轮流坐诊”“上门会诊”服务模式,为景区及商户提供明码标价指导、法规解读等精准服务,有效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
以综合化监管为支撑,筑牢市场秩序防线。聚焦执法系统性、协同性,联合文旅、公安、交通等部门打破信息壁垒,实现问题线索共享、执法效率提升。在内部整合方面,融合价格、食品、特种设备等条线力量,严查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在旅游旺季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移交、跟踪督办。截至目前,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旅游市场价格、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食品安全违法等案件400余件,有力维护了旅游市场秩序。
以高效化维权为保障,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旅游消费纠纷的特点,畅通维权渠道,提升处置效能。在旅游旺季依托12315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严格落实专人24小时在岗值守制度,全流程跟踪处理投诉举报工单,确保消费者诉求“有人接、有人办、有结果”。近两年共办结旅游服务投诉举报近260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20万元。同时,建立旅游诚信“红黑榜”制度,依据投诉举报、执法办案情况,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重点监管“黑榜”经营者,宣传推广“红榜”诚信好店,以信用约束倒逼行业诚信经营,鼓励良性竞争。
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反垄断局)局长石树平介绍,该局今年将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市场明码标价暂行规定》,不断提升旅游市场监管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开开心心旅游,为内蒙古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丁晓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