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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温馨提示”变消费陷阱银川一美发店“霸王条款”被依法查处

发布时间:2026-04-13

“会员卡不退不换”“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消费者在美容美发店办卡时,常会看到这类看似“常规”的店堂告示。殊不知,这些内容实为违法的“霸王条款”。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查处一起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辖区某美发店张贴的“温馨提示”中包含多项违法内容,不仅约定会员卡“不退不换”,还设置了“余额不足不享折扣”“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条款,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时务必仔细核对会员协议、店堂告示等内容,对“不退不换”“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坚决说“不”。如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妥善留存合同、票据、消费记录等相关证据,并通过12315、12345热线及时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聚焦美容美发、健身、教育培训等预付式消费高发领域,加大巡查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不公平格式条款,切实守护消费者“钱袋子”,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消费环境。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李志强 通讯员 麻学花  吴怡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