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4
“我局执法人员近日在辖区乡镇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时,查处一件销售过期食品案件。”4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事人是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因法律意识淡薄、疏于管理,导致店内7个品种共计106包(瓶)过期食品仍在货架上销售,执法人员当场对过期食品予以扣押,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事发当天,执法人员来到该县某乡镇小学附近一家商店开展检查。店内货架上,执法人员发现大量过期食品,包含饮用纯净水、海之言柠檬味电解质饮料、片片香素海苔等7个品种,共计106包(瓶),其中绝大部分为单价0.5元的低价儿童食品,涉案货值金额为131元。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店主李某对过期食品的存在浑然不知。
经了解,李某今年已七十有余,虽年迈体弱、视力不佳,但不愿赋闲在家,于是利用自家临街房屋经营小店,主要面向小学生销售儿童食品和文具。由于年龄较大,李某对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知之甚少,甚至看不清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识。加上新学期开学在即,李某未按要求对店内食品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食品安全管理心存侥幸、重视不足,最终酿成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对李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考虑到李某属初次违法,且年事已高、认识态度诚恳,执法人员对其作出减轻处罚。
□贾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