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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淳组织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行动

发布时间:2026-04-22

“在菜市场买肉时,摊位上看着红润新鲜,可一拿回家颜色就变得暗淡无光。”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淳溪分局针对部分消费者反映的这一现象,对辖区肉类经营户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行动。

为全面排查辖区肉类销售区域照明设施使用情况,淳溪分局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肉类专营店等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采取直接观察、拍照对比和灯具查验相结合的方式,查看灯具发光面及灯罩是否带有红、粉等颜色,是否使用调光旋钮或电子遥控等调节设施,使用手机原图模式分别在摊位灯光和自然光下拍摄同一产品对比颜色差异,同时核查灯具的产品说明书与合格证,确认是否标注“生鲜灯”“增红”“美颜”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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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生鲜灯”是指通过特定光源颜色搭配灯罩,使肉类等产品看起来更红润、更新鲜,从而掩盖产品缺陷的灯具。这类行为会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该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照明设施合规标准方面,肉类照明灯具应遵循自然还原、无色干扰的原则,灯光需真实呈现肉类的本来色泽。“具体而言,应使用白光LED灯,色温接近自然光,严禁使用有色光源或可变可调光源,不得使用带有红、绿、蓝、黄等颜色的灯罩,也不得在灯具外包裹或悬挂有色塑料袋、薄膜、玻璃纸等材料。”该负责人进一步补充。

(邢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