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3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意见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为核心,聚焦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明确将健全符合成都实际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筑牢食品安全屏障。
《实施意见》围绕聚焦重点强化全链条监管、完善问题排查治理机制、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四大方面,部署了19项具体举措,凸显三大鲜明特点,全方位织密食品安全监管网。
在高风险企业监管方面,《实施意见》对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等重点环节的监管链条进行细化,明确将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评定办法。通过整合投诉举报、抽检监测等各类数据,动态调整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等级(A、B、C、D四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风险等级较高的重点企业,依法加大检查频次,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对风险等级较低但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并调高其风险等级,实现“精准监管、动态管控”。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排查治理,《实施意见》提出多渠道、多手段联动发力。一方面,通过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各区(市)县不定期交叉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限期整改和销号管理;另一方面,依托“微网实格”体系,组建由基层市场监管人员、社区网格员、食品安全志愿者构成的共治队伍,精准发现隐蔽违法行为。同时,制定《成都市食品安全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提高奖励标准,鼓励企业内部“吹哨人”主动举报,深化智慧监管应用,运用大数据、“互联网+AI”技术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绘制风险“画像”,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处置。此外,将强化执法震慑,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通过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方式,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在责任落实上,《实施意见》明确压实企业主体、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三方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其中,严格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动态调配包保干部、优化检查清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分层分级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常态化开展入企走访排查;按照“一部门一区县”原则,建立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分片包干机制,明确工作和事项检查清单,定期分析履职情况与工作成效,强化结果运用,确保监管责任落地见效。
为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见效,即日起,成都市将集中力量开展六项专项整治行动,包括泡(涨)发畜禽副产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食用农产品专项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水产品专项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