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3
初夏将至,紫外线强度进入高发时段。为引导消费者科学选购与使用防晒类化妆品,保障用妆安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防晒类化妆品消费提示。
提示强调,防晒化妆品属于特殊化妆品,实行严格注册管理。消费者选购时应查看产品标签是否标注“国妆特字G/J+年份+编号”,并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化妆品监管”APP核实备案信息,拒绝购买无证或假冒产品。
针对防晒指数的选择,提示指出,日常通勤建议选择SPF30+、PA++至PA+++的产品;长时间户外活动或海边游玩,则应选用SPF50+、PA++++且具备防水防汗功效的产品。消费者还应结合自身肤质,敏感肌、儿童及孕妇优先选择含氧化锌、二氧化钛的物理防晒产品,油性肌肤适合清爽型化学防晒,干性肌肤可选择兼具保湿功效的防晒产品。
在规范使用方面,提示要求出门前15至30分钟均匀足量涂抹,面部单次用量约为一元硬币大小;户外活动每2小时补涂一次。使用防晒喷雾时需远离眼口鼻,不建议儿童使用。普通防晒产品用洗面奶清洁即可,防水型产品需彻底卸妆。
提示同时提醒消费者警惕“瞬间美白”“医用防晒”等虚假宣传,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索要并保管好购物凭证。如发现产品无资质或使用后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用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