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6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哈密市质量提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在全自治区率先建立市级质量提升发展专项资金制度,以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政策供给,为质量强市建设、产业提质增效、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填补制度空白 打造质量强市“哈密样板”
作为全疆首个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哈密市深入贯彻国家质量强国战略、落实自治区质量强区部署、践行“四标杆和典范”定位要求的关键举措,也是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与哈密市政府《质量强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核心成果。办法立足哈密产业特色与发展实际,系统总结前期质量诊断、标准研制、品牌培育等试点经验,借鉴内地先进省市成功实践,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质量治理新格局。
聚焦三大战略 激活高质量发展“强引擎”
专项资金紧扣质量、标准、品牌三大战略,构建覆盖质量强企强链强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制修订、品牌培育的全链条激励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精准支持高质量发展关键领域。一是质量强市战略。奖励中国质量奖、自治区政府质量奖、哈密市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支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平台、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推动制造业质量提升、关键技术质量攻关。二是标准化战略。资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支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与行业话语权。三是品牌战略。激励“新疆品质”认证企业,培育具有哈密特色的区域质量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
激活新质生产力 打造质量新高地
通过专项资金落地实施,哈密将实现三大目标。一是激发企业内生动力。鼓励企业加大质量创新投入,培育质量标杆与领军企业,让重视质量的企业既有“面子”又有“里子”。二是夯实产业发展根基。补齐质量基础设施短板,强化产业链质量支撑,助力煤化工、特色农业等主导产业提质、降本、增效。三是优化区域质量生态。推动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建设,全面提升城市质量竞争力,为哈密在全疆率先基本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质量保障。
李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