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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专项培训护航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6-04-26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价格规范专项培训,聚焦景区、旅游商品服务、餐饮、住宿、旅行社五大重点领域明码标价标准,明确违法法律责任,提前为全旗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筑牢合规防线。

培训覆盖辖区景区景点、旅游商品经营商户、餐饮饭店、宾馆酒店、旅行社等经营主体,执法人员结合行业监管实际,分领域、分场景细致讲解明码标价具体规范,确保各类经营者学懂、弄通、做实到位。

在规范景区方面,重点要求景区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收费项目、优惠政策、收费依据等内容全程公开公示,明确标示门票价格、观光车、游船、游乐设施等有偿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区分成人票、儿童票、老人票、团体票等不同票价及优惠条件,在景区入口、售票窗口等显著位置清晰公示,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票价,杜绝不执行优惠政策等违规行为。

针对旅游商品和服务,明确要求旅游纪念品、土特产、文创产品等各类商品,必须做到一货一签、标价清晰,详细标明商品名称、规格、计价单位、销售价格等信息;旅游配套服务项目需单独列明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捆绑销售、强制收费,严禁模糊标价、虚假标价、价外加价等行为,保障游客知情权、选择权。

在旅游餐饮上,严格规范餐饮经营者标价行为,要求菜品、饮品、主食等全部明码标价,明确标示品名、规格、计价单位、销售价格,严禁使用“时价”“面议”等模糊标价方式,坚决杜绝两套菜单、虚高标价、低价招揽高价结算等问题,促销活动期间需如实标示原价、折扣力度,不得虚构价格、虚假促销。

对于旅游住宿,重点规范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经营主体,要求在大堂、预订平台等场所,清晰公示房型、房价、计价方式、住宿服务包含项目、退房规则、额外收费项目等内容,线上线下价格保持一致,不得在房价外违规收取未标明的服务费、清洁费等费用,严禁旺季随意哄抬房价、价格欺诈。

围绕旅行社明码标价,明确旅行社需全面公示旅游产品内容、线路行程、服务标准、收费明细、自费项目、合同价格等关键信息,详细列明交通、住宿、餐饮、门票等各项费用构成,不得虚假宣传、隐瞒收费项目,严禁以不合理低价游招揽游客,杜绝强制购物、擅自增加自费项目等侵害游客权益的行为。

培训中,执法人员还重点解读了旅游市场价格违法法律责任,详细说明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和裁量标准,明确告知经营者违法违规需承担的罚款、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等后果,通过以案释法,警示经营者严守价格法律底线,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石红伟 丁晓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