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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药监局发布网络购药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6-04-26

4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购药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药,注意查验药品信息,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提示指出,消费者购买已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药品时,应查看包装上是否标注“国药准字”批准文号,并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产品名称、生产单位等信息,确保药品合法合规。

针对收货环节,提示建议消费者收到药品后及时扫描药盒上的药品追溯码,核对追溯信息是否与实物一致,以保障用药来源可溯。

在维权方面,提示强调消费者应妥善留存购买小票或电子凭证。如发现质量问题,可通过购买平台的官方客服渠道投诉,或拨打12315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提示还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