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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发布网络订餐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6-05-05

随着网络餐饮服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为加强对外卖行业的监管,《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结合近期投诉热点和新规要求,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订餐时注意五项事项:

查看资质信息,警惕“幽灵外卖”。消费者下单前应仔细查看商家主页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实体经营门面照片及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核对营业执照名称与网店名称是否一致,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信息透明、评价良好的商家。

识别经营业态,关注“无堂食”标识。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家,必须在主页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消费者可据此理性谨慎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外卖餐饮服务。

查验食品封装,确保配送安全

接收外卖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食安封签是否破损,食品是否存在异味、异物或包装破损等情况。

关注“明厨亮灶”,实现透明消费。建议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商家,通过视频直观了解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如发现商家后厨环境脏乱、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可及时向平台或监管部门反映。

留存消费凭证,依法理性维权。妥善保存订单信息、支付记录、聊天记录、餐品照片等凭据。如遇食品安全问题或消费纠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或通过12315平台客户端投诉举报。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