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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多维度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6-05-15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印发《石嘴山市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从检查主体、检查方式、监管模式及监督机制等多个维度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着力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规范检查主体与方式方面,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动态清理涉企检查事项,严禁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同时,严控检查频次,涉企现场检查须通过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亮码入企。大力拓展联合执法,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对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实施联合检查;并优先通过政务数据共享、远程监控、在线监测等非现场方式开展检查,非现场方式能够有效履职的,原则上不再入企现场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在创新监管模式方面,全面推行“执法+服务”模式,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和721工作法,即七分服务、两分监管、一分执法,严禁任性处罚企业,杜绝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及动辄责令停产停业等行为。建立《无事不扰检查对象清单》,对列入清单的企业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仅实施触发式监管。同时,根据企业信用和风险状况实行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不断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效率。

在强化监督机制方面,畅通涉企检查投诉反馈渠道,及时受理并反馈涉企执法诉求。加大对乱检查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执法扰企突出问题。此外,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凡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均须按规定备案,确保执法公正。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李志强 通讯员 张永玲 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