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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多部门发布告知书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发布时间:2026-05-20

为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局联合发布《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从安全、资质、收费、人员、宣传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严守安全底线。培训机构须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防火巡查,定期组织疏散逃生演练。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业整改。

严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以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严把准入关口。培训机构须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培训,无证机构须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收费管理。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总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须全部纳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据实开票。

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有从业人员须落实入职资格审核。严禁发布“保过”“提分”“名师”等虚假宣传广告。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告知书指出,对违反规定的机构,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