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27
日前,四川省广安市出台《网络销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机制》(以下简称《治理机制》),着力构建“分工明确、协同联动、全程覆盖、闭环管理”网络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凝聚网络食品安全治理合力,推进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纵深开展。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程管控”的原则。《治理机制》以排查整治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为核心,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实现信息共享、线索互通、联合执法,推动网络食品销售全链条、全环节、全主体监管落地见效,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筑牢网络销售食品安全防线。
明确9部门网络食品安全风险治理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商务、网信、通信管理、邮政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分别负责督促本行业领域相关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相关监管执法,公安机关负责打击网络销售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紧盯电商平台、直播平台、外卖平台、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快递网点等重点部位,加强对相关网络交易平台、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引导和督促相关网络交易平台对入网销售者进行实质性审查,确保入网经营主体资格真实合法。引导和督促相关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不得虚假宣传、夸大食品功效,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借助网络平台、直播、短视频等渠道误导消费者。
《治理机制》明确各部门常态化互通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包括经营主体台账、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违法违规线索、执法处置结果等,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对工作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网络销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及时通报移交相关责任部门处置。
(张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