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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推行“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6-05-28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将“执法有温度 服务暖民心”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治理效能和提高为民办实事服务质量的关键抓手,通过“惩教结合”“包容审慎”“服务前置”等理念,实现从“被动处罚”到“主动引导”转变。2026年一季度,该局查办市场监管领域适用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案件143件,同比增长48.96%,减轻减免罚款累计447.42万元,同比增长54.15%。

以制度刚性托举执法温度。该局实施“有温度的执法”新模式,聚焦执法规范化建设,先后印发《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工作意见》《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履职容错免责 推行柔性执法 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贺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清单》等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领域裁量基准,细化执法清单,明确初次违法、轻微违法等认定标准,统一执法口径,强化合法性审查,确保免罚、轻罚于法有据。

让有温度的执法直达基层。该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界定“首违不罚”的核心要件,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案件管理信息系统等方式,精准认定“初次违法”;结合货值金额、危害范围、主观过错等因素,综合判断“轻微违法”与“危害后果轻微”,坚决杜绝“任性不罚”或“选择性执法”。同时明确,对适用“首违不罚”的经营主体,必须履行立案、告知等法定程序,通过签订整改承诺书、现场指导规范、后续复核检查等环节,确保“不罚”更“促改”。2024年以来,贺州市查办市场监管领域适用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案件累计1085件,减轻减免罚款累计3707.03万元。

创新执法手段助力合规经营。该局结合小微经营主体、新业态等特点,实行容错纠错,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手段,引导经营主体主动整改。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指导经营主体及时纠偏、守信经营,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对正常经营的影响。该局自2025年实施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以来,累计向企业发放《行政指导意见书》《信用修复提醒书》《合规建设建议书》等文书380余份,组织针对500余件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经济影响评估,实现“放得活又管得住”目标,有效提振经营主体信心。

筑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基。该局结合政绩观主题教育和市场监管执法队伍“清风铁纪”教育整顿专项行动,大力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同时,主动延伸服务,依托12345热线系统搭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线上专区,实现工单全流程追踪、全节点可控,确保“接诉即办、办必有果”。2026年以来,办结市场监管领域案件518件,其中投诉、举报类案件53件。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马云通 陈爱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