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01
为严格落实国家药监局跨区域药品监管工作要求,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审评查验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宁夏某药品生产企业的跨省受托生产,开展药品GMP(良好生产规范)符合性现场检查。

中心将排查质量隐患、守住用药安全作为评判工作实效的核心依据。检查组由业务功底扎实、实操经验丰富的党员骨干组成,量身制定了检查方案,同步开展廉政纪律提醒,保障检查工作公平公正推进。
现场检查阶段,检查人员严格依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深入生产车间、仓储库房、质检实验室等核心区域,重点核查了物料管控、工艺执行、检验数据、厂区设施运维以及质量体系运转情况,全面摸清企业生产管理真实状况,做到隐患见底、管控到位。
此次跨省委托检查,既是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受托生产监管要求的务实举措,也是中心履职为民的具体实践,为跨区域药品监管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李志强 通讯员 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