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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推动外卖食安封签新规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6-06-04

6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123号令,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新规落地首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多家外卖餐饮店开展现场检查,并随机抽查部分骑手正在派送的外卖餐品,核验食安封签使用情况,确保新规从第一天起就“严起来、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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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定》第二十七条明确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出餐时,必须使用一次性、不可复原的专用食安封签对餐品包装进行封口,确保开启后无法复原,严禁使用普通胶带、订书钉、保鲜膜等简易材料替代,以防止餐饮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新规实施首日的检查中,兴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重点查看商家是否使用专用封签、封签粘贴位置是否规范,并随机抽查骑手配送箱内已打包待送外卖,对封签完好情况逐一核验,现场指导商家和骑手纠正操作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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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规实施前,兴安县市场监管局已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政策宣贯。执法人员逐户上门向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讲解《规定》核心要求,明确食安封签使用规范及法律责任,帮助商家准确把握一次性、不可复原封签技术标准。此外,该局还将《规定》相关内容全面融入外卖骑手岗前培训及定期安全培训中,要求平台在骑手入职第一课即学习封签核验流程、破损处置办法及法律责任,确保每一位配送人员都清楚“无签不送、破损拒收”操作底线。该局还组织外卖平台及重点商户召开专题培训会,督促平台履行管理职责,力求封签制度从“纸面”真正走到“实处”。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食安封签使用情况纳入网络餐饮监督检查重点,通过线上排查与线下抽查相结合方式,实现出餐、配送、签收全流程闭环监管,让外卖封签真正成为守护群众饮食安全的“硬约束”。

(周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