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08
“直播间里‘限量秒杀’的倒计时声声紧迫,抢到手的却是粗制滥造的劣质品;主播拍着胸脯‘假一赔三’的承诺掷地有声,申请售后时却遭遇‘已读不回’。”这些困扰消费者、让诚信经营者无奈的直播乱象,如今迎来了制度化的“紧箍咒”。
5月26日,由河北省保定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市直播协会、市电商协会等参与起草,市标准化协会正式批准发布《网络直播行业行为管理规范》《网络实物发货和退换货规范》
《网络实物售后人员行为规范》三项团体标准,并于同日起开始实施。这些首批针对直播营销等电商行为制定的专项团体标准,将为本地直播电商企业、直播平台及从业人员提供明确的操作依据和行为准则,持续规范电商产业健康发展,护航“保定好物”行稳致远。
作为河北省首个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地市,保定市的网络交易经营主体达30.28万户。截至2025年底,全市网络零售额达755.8亿元;增速14.3%,居全省首位。电商产业的蓬勃发展,对行业完善提出了更高要求。
此次发布的系列标准聚焦当前网络消费领域的热点与痛点问题,涵盖了从网络直播行业行为规范到实物商品发货、退换货流程、售后服务人员行为管理等关键环节。相关标准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网络实物交易及网络直播经营行为,提升售后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网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保定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规范网络实物交易与直播经营行为,以标准引领网络消费环境升级,通过宣贯培训、案例解读、专项督导等多种形式,推动三项团体标准落地见效,持续打造放心消费、诚信经营的良好生态,推动全市网络市场环境持续向好。(崔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