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9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食品流通批发经营单位集体约谈会,辖区30名食品批发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
约谈会上,工作人员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针对部分批发单位存在的索证索票审核不严、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到位、购销台账记录不规范、溯源管理不完善等突出隐患,开展精准普法与专题培训。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核心条款,结合典型案例解读了食品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与违法后果,明确了食品批发企业作为流通上游的关键节点,对下游乡镇商超、村级食杂店等零售网点的源头管控责任,帮助参会企业厘清了法律边界。
会议要求,各食品批发经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扛牢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记录、全程追溯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整改存量隐患、防范增量风险;二是规范仓储分区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分区分类存放、离地离墙摆放等规范要求,设置退货专区,常态化整治库房环境卫生,抓实病媒生物防控工作,杜绝因储存不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三是严守食品质量底线,坚决杜绝采购、储存、销售过期变质、“三无”产品、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制品等不合格食品,严禁向下游零售终端配送临近保质期食品,坚决斩断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农村市场的流通链条;四是统筹守住安全底线,常态化排查经营场所水电、消防、燃气等安全生产隐患,同步抓实食品安全与经营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会议强调,各食品批发经营单位要以此次约谈为契机,切实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经营全过程,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风险排查和问题整改。同时,该局将持续深化食品流通环节常态化监管,加大对食品批发单位的检查力度,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屡查屡犯的经营主体依法从严查处,从源头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全力守护群众饮食安全与合法权益。
(韩淑泓 丁晓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