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7
一、案情简介
案件来源:公安交警部门移交线索
案件事实:江苏省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虞山分局根据交警部门通报的线索,查实常熟市虞山镇某电动车商行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经核查,当事人于2026年4月向消费者售卖的绿源TDT24235Z型号电动自行车,执行标准为GB17761-2018(旧国标),该车型自2025年12月1日起已被国家明令禁止销售。
当事人累计销售该类淘汰旧国标电动自行车3台,货值金额7760元,违法所得1020元。因旧国标车辆无法正常上牌,当事人为促成销售、规避监管,使用合规的新国标车辆车架号、合格证等材料,协助消费者违规办理车辆牌照,骗取车辆登记,涉嫌关联违法。案发后,当事人主动召回全部3辆涉案车辆,免费为消费者更换符合现行GB 17761—2024新国标的合规电动自行车。同时,将案件处理结果反馈交警部门,纠正车辆登记信息。
定性处罚: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并处罚。
二、案件特点及亮点:
1. 坚持深挖彻查,精准打击“复合型”违法行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销售淘汰产品+伪造材料违规上牌”复合型违法案件。面对当事人企图通过“移花接木”(套用新国标车合格证、车架号等信息)规避监管的隐蔽手段,执法人员不局限于查处“销售淘汰车”这一单一违法行为,而是顺藤摸瓜、深挖扩线,全面查清了店员伪造材料协助违规上牌的关联违法事实。通过穿透式核查,精准锁定了复合型违法链条,确保违法行为“底数清、定性准”,有效提升了执法震慑力。
2. 强化部门联动,构建“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上牌这一监管痛点,分局打破“就案办案”的单一局限,主动向前一步,强化跨部门协同共治。在查实销售端违法行为后,迅速将伪造材料、违规上牌的涉牌违法线索同步移送公安交管及车管所部门。通过联合执法依法吊销非法号牌,成功实现了从“查产品、查资质”到“查上牌、查上路”的全链条闭环处置,彻底斩断了“违规销售—虚假上牌—违规上路”的黑色利益链,形成了强大的监管合力。
3. 紧扣过渡节点,推动“多维化”治理深度融合。本案查处正值电动自行车新旧国标更替的过渡期,社会关注度高、监管难度大。分局紧扣这一关键节点,将案件查办与化解消费纠纷、促进行业规范有机结合。通过督促当事人主动召回涉案车辆并免费更换合规新车,有效维护了消费者权益。该案的成功办理,实现了产品质量监管、消费维权与道路交通安全源头治理的深度融合,切实从销售源头管控了交通安全风险,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保民生、护安全、维秩序的履职担当。
三、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选购
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务必认准新国标3C认证标志,仔细核对产品合格证、车辆参数等信息,可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验产品认证真伪,谨防买到不合规车辆。
此前已购买的合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可按照相关规定继续正常使用。请广大消费者自觉选购新国标合规产品,主动规避安全风险,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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