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07
9月3日,记者从江苏省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丹北分局了解到,该分局近期查处了一起针对老年群体实施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涉案商家因将普通食品包装成“国家强制推广产品”并虚构治疗功效,已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据悉,该案源自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在对丹阳市宏仁昌健康管理中心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组织老年消费者集中观看宣讲视频,推广销售一款名为“牦牛多髓牡蛎复合肽特殊膳食”的产品,而视频内容中含有多处虚假误导性表述,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经查,该健康管理中心负责人为提升产品销量,在宣讲视频中虚构了国家部委关于全民补肽的政策内容,谎称涉案产品系国家强制推广之物,并进一步向老年消费者宣称该普通食品能够治疗肺结节、老胃病、哮喘咳嗽及鼻炎等多种疾病。记者了解到,该产品既非药品,也非保健食品,不具备任何疾病治疗功能,其所谓的“政策背书”完全系子虚乌有。截至案发时,当事人已累计售出涉案产品78盒,销售总额达32240元,从中获利14690元。

“针对此类虚构国家政策与虚假功效宣传相叠加的新型骗局,我分局并未止步于现场叫停,而是通过穿透式监管思维构建覆盖人证、物证、网络证据及账证4个维度的完整证据链条,逐一询问受害老年消费者并固定证言,对宣讲视频中的虚假内容进行录制。”丹北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分局同时全面调取购销凭证与资金流水,完整还原从洗脑营销到高价销售的违法全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丹阳市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依据该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对其予以处罚。
“办案过程中,我分局将执法现场同步转化为防范涉老消费陷阱的宣传课堂,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整理典型涉老诈骗案例,在其经营场所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该负责人进一步补充,该做法随后被推广至辖区多个涉老经营场所,推动反诈宣传从个案应对走向全域覆盖,从源头压缩了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
丹北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分局将持续加大涉老消费市场监管力度,同时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普通食品不具备疾病治疗功效,切勿轻信“包治百病”“国家推广”等话术,对健康讲座、免费体验等活动需提高警惕;购买产品时核验资质并留存凭证,如遇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维权。该负责人也告诫各经营主体要严守法律底线,不得针对老年人群体实施虚假宣传和套路营销,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涉老消费环境。
(中国市场监管报 记者 祝富)